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11-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浙政办发〔2022〕7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精神及国家有关部委要求,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保护与发展,遵循保护优先、底线约束、规划引领、部门协同、数字治理的原则,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严格保护生态资源,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二、规范有限人为活动准入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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