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发〔201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财政厅(局)、文化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
现将《国有文化企业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文化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8月1日
国有文化企业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若干规定(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