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天津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委员会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1月1日起,我市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可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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