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失效日期:2023-04-28

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上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在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省和北京、上海、重庆市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0月1日起,试点地区建设工程企业申请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

企业可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或登录本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以告知承诺方式完成资质申报。企业应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 ……
继续阅读(剩余:50.12%)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925452023122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