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市函[2014]45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提高资质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对我部负责审批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现通知如下:
一、2014年10月10日起,报我部审批的工程监理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和重新核定事项,均须通过我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下载地址:jsb.justonetech.com,以下简称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2014年11月10日起,我部不再受理本通知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以外的纸质材料。
使用自行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