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1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3年11月1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小鹏
2023年11月10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7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中的“附加检验”修改为“临时检验”。
二、将第十六条修改为:“游艇进出港口,应当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三、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游艇俱乐部依法注册后,应当报所在地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海事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