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总[2020]33号
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规范水利行业勘测设计行为,强化勘测设计责任,保障水利工程勘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办法(试行)》,已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行业勘测设计行为,强化勘测设计责任,保障水利工程勘测设计质量,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科学化,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初步设计批复后的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是指勘测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