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规计〔2012〕474号
(2012年11月6日《水利部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12〕474号)发布)
第一条为做好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审批立项的重大水利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单位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地方和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设独立篇章。
已成立项目法人的,由项目法人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