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外交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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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3-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商合发〔2016〕8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快速高效处置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外交部关于防范和处置境外劳务事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各项名词术语的释义如下:

(一)涉外劳务纠纷是指在组织劳务人员为境外雇主工作的经营性活动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侵权纠纷以及其他纠纷。

(二)投诉举报人是指对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或侵害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投诉的劳务人员及其家属、委托代理人,或对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的相关单位或个人。

(三)涉诉方是指被投诉举报人投诉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或举报的中国企业以及非法组织外派劳务的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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