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财资〔2023〕73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相关市属国有企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财务事项管理,防范资金存放安全和廉政风险,发挥闲置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用,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56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赣财库〔2017〕56号)等有关文件,现就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等财务事项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资金存放管理机制,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收益,促进银行提供更优质金融服务,积极盘活存量资金,防止资金沉淀,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