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3-03-1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管理,规范资源性资产租赁行为,促进廉洁从业,实现企业经营效益提高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明确市国资委和市属国有企业在资源性资产租赁管理方面的职责权限,以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信息化管理为支撑,构建市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管理的责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公开招租体系和监督体系,促进企业资产租赁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合法规范、高效务实,提升租赁资产经济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国资委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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