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
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3-12-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商贸发〔2023〕3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加工贸易对扩大对外开放、稳定就业、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巩固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地位的重要贸易方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加工贸易水平,支持产业向中西部、东北地区梯度转移,促进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鼓励开展高附加值产品加工贸易

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发展,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和技术溢出作用,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和优化升级。鼓励加工贸易企业用足用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加强研发和技术改造,提升制造水平和产品附加 ……
继续阅读(剩余:88.0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249412023123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