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1-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六届〕第十七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

(2023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 ……
继续阅读(剩余:94.2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450402024010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