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卫办医急函〔2023〕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响应速度和救治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伤亡伤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医疗应急工作重要性认识

医疗应急工作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要一环,是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医疗应急工作组织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负责 ……
继续阅读(剩余:83.1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407192024010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