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爱卫办发〔2019〕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卫生健康委、工信委(经信委、厅)、生态环境厅(局)、工会、团委、妇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要求,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促进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我们组织制定了《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同时,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属地化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