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卫监督发〔202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9月8日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依据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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