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0-09-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0年第6号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0年7月23日经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董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会成员。

本办法所称监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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