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市监特设〔2019〕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管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有关电力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元件材料(包括管子和管件,以下简称锅炉管材)质量安全是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据反映,个别企业存在实际供货锅炉管材不符合订货技术条件约定甚至假冒进口管道材料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锅炉管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保障发电安全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锅炉管材核查
有关电力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锅炉管材核查,重点核查管材是否满足订货技术条件约定,包括来源、规格、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