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调控措施优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提高保障性住房在住房总供给中的比例,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
二、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本市住房限购范围调整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
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有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记录的,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参与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