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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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穗府办函〔2023〕4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分类精准施策,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遏制投机炒作,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住房限购和增值税免税年限

将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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