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03-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鄂府发〔2016〕35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5〕5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稳步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6〕26号),经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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