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17-06-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分配行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收入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通过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罚没等方式(以下统称征收)取得的财政资金。

第四条政府非税收入包括下列项目: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性基金;

(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四)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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