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发〔2007〕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国家政权建设的物质保证。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2006年5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从2006年7月1日起全面施行。为了贯彻落实《办法》和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和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现就我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