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4-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建房规〔2021〕2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市场运行总体平稳,租金水平稳中有降,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部分从事转租经营的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以下简称住房租赁企业),利用租金支付期限错配建立资金池,控制房源、哄抬租金,有的甚至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信贷资金,变相开展金融业务。近期,少数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链断裂,严重影响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住房租赁企业监管,引导住房租赁企业回归住房租赁服务本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从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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