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9-11-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建质规〔2019〕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应急管理厅(局):

为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

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法 ……
继续阅读(剩余:72.22%)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256152024020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