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建办市[2017]2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通信工程相关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通信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关要求,做好通信工程有关资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应会同同级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二、企业申请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在原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有效期内承担的工程,符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要求的,可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