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1-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

(2024年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23年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

2024年1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后有效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办法》第三条所称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按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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