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六十四号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田力普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以下简称强制许可)的给予、费用裁决和终止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和审查强制许可请求、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和终止强制许可请求并作出决定。
第三条请求给予强制许可、请求裁决强制许可使用费和请求终止强制许可,应当使用中文以书面形式办理。
依照本办法提交的各种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