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市级各有关部门,市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为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和《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精神,以及国家有关清产核资政策,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国有及国有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