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完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风险提示机制的通知
市监反执二发〔20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宣贯实施好新修订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提升经营主体反垄断合规意识,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上,总局决定进一步完善风险提示机制,更好发挥机制“靠前一步”解读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律政策的作用,服务经营主体合规发展,从源头预防垄断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丰富提示场景,增强提示精准性。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管理系统股权变更登记和新设合营企业登记注册环节进行提示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提示覆盖范围,通过国家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