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
第12号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储备棉管理,确保中央储备棉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中央储备棉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储备棉的管理、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央储备棉的轮换、收储、动用(含销售,下同)应当服从服务于棉花市场调控、应急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