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1-01-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5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4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保证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黄线的划定和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本办法所称城市基础设施包括:

(一)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轨道交通线、站、场、车辆段、保养维修基地;城市水运码头;机场;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城市交通广场 ……
继续阅读(剩余:82.8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2452520240210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