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七)
发布日期:2012-04-0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释义」本条是关于社会保险行政管理职责的规定。

社会保险是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制度。政府必须在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推动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行政管理的职责在政府。社会保险行政管理环节多,涉及政府的许多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负有综合管理职责;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卫生行政部门等分别承担相关责任。

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责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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