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6-06-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意见。

一、加强商品房用地计划管理

完善库存商品房消化周期监测机制,加强土地供应调控工作,建立全市土地出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控制好住宅用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节奏。对于在售商品住宅库存过大,消化周期超过2年的,或在售、在建待售商品住宅和已出让待建商品住宅用地过多,累计消化周期超过3年的区域(以县<区>及功能区为单位),暂停其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在市区范围内实行商品住宅、商业办公用地总量控制和区域平衡。

二、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

对在建未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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