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矿安〔20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提高矿山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工作部署,现就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一)科学编制应急预案。矿山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风险以及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编制应急预案。预案编制要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与相关地方政府及其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预案相衔接,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抄送驻地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各级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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