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压缩公证办理期限的指导意见
关于压缩公证办理期限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4-02-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司法部 中国公证协会

关于压缩公证办理期限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局)、公证管理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各地方公证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证协会:

为进一步深化公证减证便民,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和中国公证协会研究提出了《公证办理提速清单(2024年版)》(见附件,以下简称“本清单”)。

一、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事务),各地按照本清单要求,将出具公证书的期限分别缩短至五个工作日或者十个工作日以内。

二、各地可以采取创新申请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业务协作、推进信息共享等措施,进一步压缩出具公证书的期限,鼓励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尽可能实现“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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