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合政办秘〔2024〕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过紧日子相关要求,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存量资产和新增投入良性循环,全面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更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合肥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级(含开发区,以下简称县〔市〕区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

二、低效闲置资产认定标准

闲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土地;连续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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