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向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会考〔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向在境内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境内考生实行统一的考试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地点

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审核

外籍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身份证明包括有效护照等。

报名条件中有学历、学位和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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