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 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负责人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答记者问
司法部 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负责人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24-05-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24年5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全面监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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