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4-12-1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14年第86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公布。

联系单位:世界贸易组织司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

邮政编码:100731

电话:010-85093914010-85093915

传真:010-65197340010-65197310

商务部

2014年12月12日

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以下简称合规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9号,以下简称《通知》),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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