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办发〔202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7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加强研究生层次中小学教师培养,以教育家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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