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04-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国发〔20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分工意见如下:

一、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

1。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 ……
继续阅读(剩余:98.0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6231420230212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