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03-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艺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出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等政策措施,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但是,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国有文艺院团宣传思想战线主阵地作用尚待加强,创作生产能力尚不匹配,生机活力还未充分激发。为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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