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发布日期:2018-01-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4号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2月4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18年1月4日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投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核准和备案职责,对企业在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核准和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是指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开工前是否依法取得核 ……
继续阅读(剩余:87.5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736312023021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