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生态环境部

关于印发《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环海洋〔2024〕72号

沿海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入海排污口监管,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0月2日

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 ……
继续阅读(剩余:95.0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115572024101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