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优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印制发放方式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4〕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体育总局、国家林草局、中国民航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局、文职人员局:
为进一步优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方式,提高证书发放效率,适应职业资格制度改革需要,经商有关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同意,我部决定停止印制发放技能人员空白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我部不再提供技能人员空白职业资格证书。
二、原由我部提供的相关技能人员空白职业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