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2024年修订)
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2024年修订)
发布日期:2024-11-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

(2013年12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66号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4年11月3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33号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新社会服务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依法处理、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实行调解优先,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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