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
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1-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24年12月27日经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月8日

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1号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高导游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促进导游服务水平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导游等级的考核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全国实行统一的导游等级考核制度。导游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等级。

第四条申请参加导游等级考核的人员,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掌握从事导游职业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第五条导游等级考核工作遵循自愿申报、逐级晋升、科学规范和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国务 ……
继续阅读(剩余:82.4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0122220250207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