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公布 根据2024年4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5年1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基本原则)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