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
黑龙江省工会条例
(2024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会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发挥工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工会,应当遵守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工会应当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 ……
